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九九级经济学基地班
黄美智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1994年底,全国劳动力资源总数达82500万人,劳动力资源总数占人口总数68.8%,当年进入劳动年龄的达1750万人。
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领域难以完全吸收不断增长的劳动力,虽然从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均9.8
%速度增长,但劳动力资源的增加仍然超过社会经济的吸收能力,因此,失业现象呈现增长趋势。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中国实行“有饭大家吃,有工大家做”的就业政策;实行高就业、低收入的工资政策,实行城镇劳动力由国家“统包统配”的分配政策,从表现看,中国己消灭失业,但许多机关、企业人浮于事、存在大量富余人员,实际上是以全体劳动者的不充分就业掩盖部分劳动者失业。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力就业逐渐市场化,隐性失业随之而来,当前失业有四种表现形式:
1.结构它是由于劳动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合理形成的失业。
2.隐性失业。它由于传统经济体制下实行充分就业政策,在改革中暴露出来。
3.自愿由于劳动者主动工参与劳动市场形成的失业。
4.非自愿它是由于现行工资下,想找工作而找不到形成的失业。
虽然解决失业,是政府宏观政策的重要目标,但在相当长时期内,解决失业问题难度很大,就业岗位竞争激烈。其原因有:
第一,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新增劳动力数量巨大。
第二,在企业改革中,释放出大量富余劳动力。
第三,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加了就业的难度。
第四,在市场经济中,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不断变动,因而对劳动者技术要求不断变化,在现有劳动者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不适应企业的要求而从就业岗位上被替换下来。
第五,中国劳动力市场,还面临国外人才的竞争。
因此为了缓解失业,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与个人多方努力,多管齐下。
第一,建立失业预警和调控体系。
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一定的失业率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由于劳动力成长需要相当长时间,一定失业人口的存在,可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也可以形成就业竞争,提高在职工的素质。但是,失业率必须适度,超过适度的界限,就会出现负效应,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为了保持适度失业率,必须建立一整套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情况,作出决策,调节劳动力供求,把失业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
第二,广开就业门路。
改革开放以前,城镇新增劳动力完全依靠政府分配工作,安置就业。现有情况已有所改变,我们要坚决落实“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广开就业门路,从当前情况看,国有企业吸纳新增劳动力的能力下降,非国有企业是扩大就业的主要增长点。因此,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要从政策上给以扶持。
第三,建立就业服务体系。
我国劳动力市场刚刚出现,还不健全,需要大力建立和发展各种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力流动和就业提供条件,到1995年底,我国已成立职业介绍机构29930所,这些就业服务机构,需要大力发展。
第四,实施再就业工程。
重点帮助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半年以上职工和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职工再就业。
第五,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目前我国己在全国600多座城市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计划,但由于受资金限制,这个计划仅能保证失业者一、二年内的基本生活,无力负担其长期生活,更无力解决其再就业问题,降低失业风险,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努力。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功能,一是社会稳定功能,涉及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岗位时的收入补偿问题,以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恢复企业活力功能,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助于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合理分摊成本,恢复国企竞争能力。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应遵循两个原则:(1)要维持失业、下岗人员的最低生活需要。(2)有助于失业、下岗人员的再就业。
企业富余职工、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和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它将伴随我国经济转轨的全过程,这项任务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必须扎实,稳妥地通力合作才能完成。